关于在海防受理中国公民护照换发申请的通知 2012/05/22 |
关于在海防受理中国公民护照换发申请的通知 2012/05/22 为践行“外交为民”的宗旨,更好地为中国公民提供服务。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定于2012年5月26日至27日(双休日)在海防市现场受理中国公民护照换发申请并举行新版《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国企业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指南》和中国领事服务网推介会。欢迎届时前往参会和办理。具体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6日14:00-17:00 5月27日08:30-11:30 (二)地点:海防市中华美食园(铁市场) (三)电话:0903474865 (四)护照换发费用(须凭取证单到河内中国工商银行缴费。地址:河内金马路360号/360Pho Kim Ma, Ha Noi)。 正常换发:55美元 非正常换发(遗失或损坏):105美元 二、受理条件 (一)护照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一年); (二)护照有效但签证页已满; (三)申请人合法入境越南并具有在越南的合法居留身份,如持有越南暂住证或工作证、长期签证等; (四)越南有效期须满30天。 三、受理程序 (一)须申请本人到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填写信息完整、充分、并贴上照片; 3、签证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背景为白色)小2寸照片3张(规格见申请表贴照片处的说明)。 5、领事官员依照个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常驻人员因护照遗失或损坏申请补发,须本人亲自到场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2、越南当地警方出具关于护照丢失的报案证明; 3、能证明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等); 4、填写《护照遗失登记表》一份。内容包括:在越前后经历,护照遗失/被盗/损坏时间、地点、经过、护照号码、签发地、发照时间、有效期等信息; 5、近期免冠彩色(背景为白色)小2寸照片3张(规格见申请表贴照片处的说明)。 四、取证 待使馆领事部通知,凭盖有河内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收讫章的取证单领取。若委托领取,还须出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五、除换发护照外,届时还现场受理旅行证,台胞证加签申请。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部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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