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8月28日启动赴台个人游 在台时间不能超15天 |
 台湾当地少数民族部落热情好客。 核心提示
南宁市将于8月28日正式启动赴台个人游。21日,南宁市旅游局就市民如何办理赴台个人游相关手续发布了办证必备材料及流程等相关信息,有心了解宝岛新貌,想尽早实现赴台个人游愿望的南宁市民,可要看清各项细则及相关注意事项啦。
双证双审
8月28日起,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正式受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业务。按规定,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在出入境管理上采取“双证件、双审核”方式,南宁市居民必须持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以及台湾地区相关部门核发的入台证,方可达成赴台个人游。
适游人群
南宁市常住户籍居民(含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居民),户籍属已开放赴台个人游城市的流动人口和符合内地居民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暂住在南宁市,需前往台湾旅游的,均可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
2.提供2吋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并提交广西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申请人须到区内具有出入境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照相馆名单请登录http://www.nncrj.gov.cn/2011/0301/214.html查询,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要求)。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信息资料页及变更资料页;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的申请人,要求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70岁以上(含)人员委托代办的,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所属单位查询),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在申请表格背面的“单位意见”一栏中,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②在本市就学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③60周岁(含)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④非本市户籍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须提交原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8.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的须提交该证。
9.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请用A4纸复印
审批时限
1.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15个工作日。
2.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
备注:
①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提前送证上门,由特快专递运营商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②取证日计算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间内。
办证收费
1.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
2.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注意事项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台湾有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申请入台证需通过具有经营赴台资质的旅行社办理。
目前在南宁市,具有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资质的旅行社有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旅行社。
需要强调的是,除了提交相关材料之外,年满20周岁或以上的市民,还必须提供财力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万元以上,加盖公司公章。
②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日期必须是申请前1个月左右(开立日期);或打印银行存款进出流水单(加盖银行章)最近1个月内的银行往来账单(5万元以上)。
③银行核发信用卡金卡扫描版。
5.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仅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但需要提供父母同意书。
6.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必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亲或母亲)陪同前往。
7.代办入台证办结时限:自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5~7个工作日办结。
8.代办入台证收费参考价格:780元/人。
此外,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还需遵守相关行为规范。如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在台湾旅游期间,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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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自由行 南宁可办理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8月28日,南宁市赴台个人游将正式启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将于当天正式受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业务。8月21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旅游局了解到,南宁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已经作好赴台个人游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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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赴台需备“双证件”
据介绍,南宁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必须向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委托南宁市具备资质的赴台游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和办理《入台证》,双证齐全后,方可进行赴台个人游。
以下四类人群可在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一、南宁市常住户籍居民(含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县居民);二、户籍属地已开放赴台个人游的流动人口;三、符合内地居民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暂住在南宁市的。
据了解,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15个工作日,而持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只需5个工作日。办理通行证每本需收费30元,一次有效签注为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为100元/项。
依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南宁市居民赴台自由行,还必须经由南宁市赴台游组团社申请和代办《入台证》的相关手续。南宁市目前有两家旅行社可办理《入台证》,分别为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和广西中国旅行社。《入台证》的办结时限为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的5~7个工作日,收费参考价格为7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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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周岁以上须有财力证明
据介绍,年满20周岁或以上的居民赴台个人游,必须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财力证明。
一种是由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加盖公司公章。
其次是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的开立日期必须是申请前的一个月左右,或打印银行存款进出流水单(加盖银行章)、最近一个月内的银行往来账单(5万元以上)。
第三种是银行核发的信用卡金卡扫描版。
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赴台自由行,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但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同时需要提供父母同意书。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且必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或母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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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时间不能超过15天
南宁市旅游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注意事项》,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逾期停留。
如果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要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也特别提醒,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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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旅行社备战自由行
据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日前发布的2013年14号公告,将新增47家出境旅游组团社为第五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广西中国旅行社位列其中,成为广西第四家具有组团赴台资质的旅行社。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为了迎接赴台个人游,具备赴台游资质的组团社和不具备资质的代办社,都卯足了劲,准备分享台湾旅游这块大蛋糕。
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是广西首批获准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三家旅行社之一,该社从2009年5月开展赴台旅游至今,已组织近3万人次跟团去台湾旅游。为备战自由行,该社主动出击,通过商场活动、现场推介、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推介该社针对自由行推出的个性化产品。
该社负责人表示,开放自由行,会吸引更多的人去台湾旅游。而由于自由行必须通过旅行社办理《入台证》,这一硬性规定,将把想去台湾旅游的人先吸引到旅行社。旅行社只要抓住机会,适时推出更具吸引力的、适合自由行的个性化产品,便能把握住商机。
南宁市一些不具备组团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也想分享台湾旅游这块大蛋糕。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我们打算先推出为客人代办《入台证》,以最低的价格让大批自由行客人方便前往,然后将推出代订酒店的服务等。”
将于10 月1 日实施的《旅游法》明确禁止强制购物,组团境外游或涨价四成
境外游涨价自助游受宠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黄婧 梁园 实习生 邓烨君 梁玲玲)再过1个多月,“十一”黄金周就将来临。如果你正想着这个黄金周要跟团去哪个国家玩,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或许会给你泼上一瓢“冷水”。昨日,记者从邕城多家旅行社及部分业内人士那儿了解到,新出台的《旅游法》,或将促使跟团境外游价格大涨,花1000多元就能低价享受出境游的美事,也可能一去不返了。
记者了解到,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有不少亮点和新变化。尤其针对长期以来社会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旅游购物欺诈等问题,都给出了相应对策,其中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在旅行社严重违约侵犯旅游者权益的特定情况下,需要支付旅游费用1~3倍的赔偿金等强制性规定,都让业内人士惊呼,这样的规定和处罚力度是空前的;而本次将实施的《旅游法》,也被认为是旅游界面临的“重新洗牌”。
“此次新规出台后,恐怕很难找着低价团了,尤其是出境游。”陆先生与其大哥在南宁打理一家旅行社近10年,对即将实施的《旅游法》颇为关注。他认为,这些年来,为了迎合国内游客的低价境外游需求,其实很多旅行社的低团价说穿了就是负团费,赚钱主要靠游客购物得到的回扣来抵消团费成本。“如果境外游不允许收小费,不能带游客进购物店,团费必然要上涨。”陆先生预计,《旅游法》实施后,出境游团费可能上涨三至四成。
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的王经理也表示,新规出台后,没有了自费、购物等项目,旅行社既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又要保证利润,就只能上调旅游费用了。至于涨多少,最终还要看具体线路情况而定。
谈到《旅游法》将会带来的市场影响,广西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姚华认为,新规出台是件好事,既给旅游行业清除了障碍,又有助于引导我国旅游业往健康长远的方向发展。至于团费上涨,应该看做是一个阵痛期。“每一个新法的出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带来震荡效应,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好的。”姚华认为,在跟团旅游已经失去价格优势的情况下,越来越多游客会选择更自由自在的自助游形式,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旅行社转变经营思路,找出更多更好的经营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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