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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投诉《网贷投诉及处理规则》
 http://ts.21cn.com/home/index



聚投诉《网贷投诉及处理规则》

聚投诉合作商家7-11月评估

红黑榜:聚投诉2017年Q3投诉排行榜(下)
21CN聚投诉平台消费者投诉处理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211号

华天国际大厦东苑首层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定义:
1.1 甲方:包括甲方合法拥有的网站及其它利用网络传输的内容服务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终端),包括但不限于21CN网站(www.21cn.com)、聚投诉官网(http://ts.21cn.com)、聚投诉微信公众号(聚投诉)、聚投诉新浪认证微博(@21CN聚投诉)。
1.2 21CN聚投诉平台:简称“聚投诉”,系甲方21CN网站开设的公益性消费投诉服务网络媒体平台。聚投诉包括但不限于聚投诉官网(http://ts.21cn.com)、聚投诉微信公众号(聚投诉)、聚投诉新浪认证微博(@21CN聚投诉)。
1.3 乙方:包括乙方公司及其合法拥有的网站、新浪认证微博、微信认证号,以及在21CN聚投诉注册认证的账号等。
1.4 “7天解决承诺”功能:自用户在聚投诉提交投诉帖发布时间起,被投诉企业于24小时内在投诉帖下予以回应,并在7天内经投诉人确认解决,投诉帖继续不予公开。反之,如被投诉企业未在24小时内在投诉帖下予以回应,投诉帖自动公开;如7天后投诉仍未解决,投诉人有权随时选择公开。被投诉企业申请开通该功能,“7天解决承诺”标识将在甲方网站涉及乙方的相关位置予以展示。
2、双方声明
2.1甲方声明: 21CN聚投诉,系甲方开设的公益性消费投诉服务网络媒体平台,作为21CN网站的企业社会责任项目,接受政府资金扶持,公开承诺并坚守公益原则,协助投诉各方依法沟通、解决投诉问题,拒绝非法、恶意投诉,尊重和维护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2.2乙方声明:作为公益性消费投诉服务网络媒体平台21CN聚投诉的商家用户成员,乙方本着尊重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的原则,承诺积极与甲方及消费者沟通合作,妥善解决与本企业相关的各类消费者的合理投诉。
2.3 双方公开承诺:双方基于本协议开展的各项合作,纯属双方对于消费者投诉处理进行的公益性合作,不涉及任何商业性合作,本协议项下不涉及任何费用;双方努力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与“潜规则”操作,并接受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3、合作内容:
3.1 乙方签约后,自动成为“21CN聚投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服务联盟”成员,甲方承诺不因乙方成为该联盟成员而额外交付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之义务。双方可通过各自网站进行展示。
3.2 乙方在甲方聚投诉平台开通官方账号,甲方应将用户在聚投诉提交的投诉帖同步至乙方官方账号并同时发送其指定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日常及时在投诉帖公开回应投诉,并依法依规及时跟进处理解决投诉问题。
3.3 如乙方认为投诉不合理,应在投诉帖下公开回应说明。聚投诉对于乙方名下的此类投诉,优先引入专家点评,以公开方式回应。在上述各方公开回应基础上,聚投诉秉持公平公正谨慎开放的原则,公开作出是否受理此投诉的判断。
对于聚投诉判定不予受理的投诉帖,将在页面上公开显示“无效投诉”。该投诉不纳入聚投诉平台对乙方相关投诉处理解决率的统计等数据中。
随着聚投诉专家团队的发展,聚投诉上述关于投诉是否受理的判定,后续将交由专家评审团决定。
3.4 双方各自明确本合作涉及的投诉对接处理工作的负责人。
甲方该事项负责人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工作邮箱:___________
乙方该事项负责人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工作邮箱:___________。
如对接人更换,应及时通知对方,保证投诉对接渠道畅通。
4、期限
本协议双方合作均为免费,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有效期至下贰年。
甲方: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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