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四国:越南+老挝+缅甸+版纳,风情十日游 |
报 价: |
1190 |
行 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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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团时间: |
电询 |
出发地点: |
南宁 |
注意事项: |
在甲乙双方经过签订《旅游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或应甲方的主动提出的前提下,签订安排另行付费项目补充协议、购物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下:
一购物项目表: 商场名称 特色 停留时间 越南乳胶店 乳胶制品,床垫,枕头 90分钟 越南珠宝店 珠宝、玉器 90分钟 越南珍宝馆 沉香、车渠 90分钟 老挝免税商城 翡翠、彩宝、百货 120分钟 傣族村寨 银器、傣族手工艺制品 90分钟 哈尼文化园 茶叶、茶艺文化 90分钟
二、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当地特色旅游自费项目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表二),甲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
本特别要约作为编号 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要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注:因越南特产小吃众多,中途有些服务区及餐厅门口会有售卖当地土特产,不作购物店!!!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在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乙方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如发生前述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乙方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上述增值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乙方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3.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增值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 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甲方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电 话: 电 话: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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